1.物流中心配送部根据公司市场运作情况,适时向采购部提出开发货运公司的需求。主要应向采购部提供如下信息:货物运输的起止目的地,运输方式,一般运输频率和大致的体积和重量,一般要求的到货时间等。
2.采购部采购员根据实际需求,对货运公司市场状况进行调查,一般调查的形式采取:网络搜寻,电话查询,他人(同业)介绍,亲自进行市场走访等,调查内容主要是货运公司的资质,规模,业务范围,价格,服务质量等。对于初步筛选合格的货运公司,由采购员编制《货运公司初审合格清单》,清单需涵盖调查的几个要素的综合评估,并需附上各货运公司的资质证件复印本,报价单,报采购经理审批。一般要求每个运输目的地有三到五家货运公司供选择。
3.经采购经理审批后,将清单报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该清单由采购部交一份给物流中心配送部,该清单内的货运公司将作为我公司初步合作的供应商。
4.配送部联系发货业务时,必须以清单上的货运公司作为首选。每次发货前进行电话询价和比价,以确定最合适的货运公司。需雇整车送货的,还需填写《外雇车辆调用审批表》,由主管副总签字。配送部与货运公司就每车货需单独签订运输协议。该协议由配送部保存。
5.未经采购部经理或副总级以上干部批准,物流中心任何人均不得自行联系清单外的货运公司发货。
6.每次发货时,配送部如果发现货运公司的报价比采购部提供的清单价格高,必须事先告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协调处理。否则,配送部不得擅自发货。
7.新开发的客户,由物流中心配送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货运公司清单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提供三到五家货运公司供客户选择。如果客户有指定货运公司的,则按照客户指定货运公司发货。
8.长期合作的老客户,物流中心配送部必须注意价格的前后一致性,建立价格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某家货运公司的价格有提高,必须立即通知采购部,并向其他家货运公司询价比价。
9.采购部接到配送部的运输价格异常变动告知后,应立即联系处理,如果是大范围(数家货运公司)的涨价,采购部要进行市场调查,如经调查,确系行业普遍涨价,则采购部应通知配送部,由配送部与客户进行预先的告知。
10.采购部应要求各货运公司,如果价格调整,应使用书面的方式及时告知我公司。